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立足服务湖北经济与金融发展,聚焦区域金融风险管理和中小金融服务两大研究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和金融学理论基础,掌握现代数理计量分析方法和解决金融实务问题的技能,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职业道德好、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能够胜任各类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营部门等领域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业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2、具备扎实的金融学理论基础与技能,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金融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
3、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2、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3、考评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4、加强实践环节。
5、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
6、设置论文导师制度。
三、培养工作
(一)课程设置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实践必修课等几个模块,具体课程设置见《金融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
(二)专业实习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必须进行专业实习活动,时间安排在5-6学期,必须保证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教学,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安排研究生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和实务部门从事实践活动或进行定岗实习,熟悉实际操作流程,增强学生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
论文的基本形式主要有:案例分析、产品设计与金融实践问题解决方案、调研报告或基于实际问题分析的政策建议报告等。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践问题,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提倡多种答辩形式。论文写作要规范,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具体要求严格参照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下发的《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引》执行。
四、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五、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已录取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需修完本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撰写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方可申请取得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与学位授予除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外,与本培养方案的要求相同:第一,利用双休日及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授课;第二,社会实践由学员从事的金融、投资等专业相关的日常工作代替,学生应于学位论文开题前提交专业实务工作报告或总结,并由导师据以评定成绩。